《归藏赤血传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言趣阁yanquge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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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扬州临海郡括苍山,有一偏僻之所,东临大海,朝云暮霭,人迹罕至。
.只有那避世的隐士,访仙的道人,才会在此流连。
此值初秋时节,夏花未尽。清晨,太阳把山峰照得明丽非凡,在一处背阴的山脚,四下无声,只闻虫鸣鸟啾。一只锦衣雉鸡正挨在灌木丛旁,用金黄的爪子扒地上败叶枯枝,不时警惕的抬头四处张望。忽地,一支箭射来,“噗”,正中雉鸡身体,又带着余威射入土中。那雉鸡撑着翅膀,爪子虚划拉几下,眼见不活了。对面三十步外的山坡上,一个矮胖汉子从竹木丛后走出来,三十多岁年纪,光着头,簪一根木簪,穿着一身裋褐,脚着芒鞋,左手擎一张弓,背负一个箭囊。只见他三步并两步,飞快走到那雉鸡旁,右手拔起箭来,轻轻抛在空中,又用手接猎物在手中,嘟囔一句:“嫌轻,罢了,罢了。”说罢,将箭取下,放入箭囊,从腰上解下草绳,将雉鸡系在腰间上,依旧擎着弓,只因弓内窄而他体胖,自然负不到身上。
等准备停当,那汉子迈开大步,沿山谷而行,步幅宽阔,与他体型甚不协调,足像个弹跳的冬瓜,倒有些滑稽。在山谷里走了一截,又往山坡上走,穿过一片竹林,翻过凹陷的山梁,就见山下有一大片松林。松林纵横六七里宽阔,四周岩峰耸立,犬牙交错,又有溪流隐现,分割地理,远处紫气流云,缠山弥野,蔚为壮观。
矮胖汉子下到松林里,直往里走,松林茂密,树粗如庭柱,枝叶遮天,阳光疏碎,显得清幽暗淡,脚下的针叶不知厚有几许,踩在上面软绵绵的。往前行得半里,就见一岩石立在地上,如同生出来一棵竹笋,在满眼树木的森林里,倒突兀异常。走得近了,才发现这岩石约摸有四尺高矮,六尺周围,重怕有一千余斤。那岩石顶上有一面平整有如刀削,以利器刻着伏羲六十四卦的谦卦,汉子却不去理会石头,轻车熟路的走到石头附近的一棵松树旁,摸了摸树干,又瞧了瞧。原来那树干上有个小孔,很不显眼,那孔有指头大小,深不盈寸,似有人用至刚指力戳入树干而成,汉子把手指伸进去,恰好合适。于是他顺着小孔的朝向,笔直而行,渐渐的森林里出现雾气,且越往里走雾气越浓。行得一里,又见一岩石耸立,耳内也听到水流声,似乎附近有泉溪。那岩石与之前所见的“石笋”大小相仿,走过去,这次上面刻的是个离卦。他只顾找岩石旁松树,寻摸那上边的小孔,待找到后,便按小孔指向而行。如此,再行二里,又遇石头,当真精准无比。再看石头上卦象,乃是个节卦。原来,这些石头是有人故意以归藏六十四卦所立,分置于树林,用来标示方位,但也能迷人心智。若不懂卦理之人置身其内,却又想解卦而寻访,必受困于卦阵之中。且用归藏卦,而非周易卦,只为倒换乾坤,若只知周易而不识归藏者,必然解不出此卦阵。在如此宽阔的松林里,若不以石头之间的距离,再依卦象推算,根本得不出方位。那汉子显然知晓其中关键,于是投机取巧,在常走的路线上做好标记,倒省去推算之功。
矮胖汉子以他的“小孔之法”又走了几段,最后走到刻有坤卦的石头旁,再不寻找小孔,而是径直朝一个方向而去,想来此途已烂熟于心。走了里许,便见一崖壁矗立在前,因有一岩峰生于此处,那崖壁皆青褐颜色,与寻常石头并无不同。他走到崖壁前,直接用手捏起一面“岩石”来,露出一个洞口。原来那“岩石”是牛毛织物,青褐颜色,若不细看,直与崖壁浑然一体。他进入岩洞中,放下牛毛毡,崖壁又“复原”了。
岩洞中漆黑一片,汉子从洞壁的一个凹槽里取了火折子,吹燃了,岩洞前窄后宽,走了十多步,变得宽阔,好像个大厅,却只堆了些草料,一匹毛驴赫然在里面。
.毛驴看着来人,嘴巴咀嚼不停,眼中冒着幽幽的光,若非识得这汉子,定然会叫出声来。汉子不理会毛驴,朝“大厅”旁边的洞口走。这洞一路向上,脚下是台阶,自然由人力凿出。走了一盏茶时间,就见有光线照进来,已到了出口。走近出口,把火折子罩了,放在岩壁的凹槽里。这才往外看,只见青天远翠,地极穷涯,正好山风刮来,不禁使人浑身一爽,不用想,此处已是悬在山腰。
从岩洞中出来,踏上透黄的石面,这里是一处山岭,宽及四五丈,光秃秃的一片,不生寸草,且早被万年的雨水洗涮得尘土尽去,有如圆顶。山岭外边则是悬崖,直垂到地面。汉子再往山上攀登,也不甚坚险,时而有凿出的阶梯,时而就着缓坡,等登上峰顶,又去了半柱香时间。
峰顶倒是平整得很,三面都有参差的岩柱,只上来这一面空着。那些岩柱宽的如墙,有十数丈长,细的也要五六人合抱,都直冲冲的向天,当真是鬼斧神工。柱上又刻有字迹,有道家名篇,也有武功招式。岩柱环绕下有四栋房子,都是树木搭成,屋顶却是用薄石片做瓦,盖因山顶风大,免得其被吹走。屋前是两畦菜土,种着南瓜、青菜,又用竹子搭了个藤架,青藤绕架而上,遮蔽棚顶,好似凉棚,若不是真隐士,谁人会觅得这放旷天地?而这山四周尽管有高出的山峰,因被岩柱挡住视线,不知此处别有洞天,缺了岩柱的一面,则对着个湖泊。那湖泊宽及十里,自然无碍。
矮胖汉子走了这许久,脸不红也气不喘,亏他有这么粗胖的身体。他立住脚,正往一根细岩柱上望,果然,有个人立在柱顶。那人单脚而立,两手伸展,一式金鸡独立,稀松平常。
矮胖汉子一边往岩柱下走,一边开腔朝上边的人喊:“师父,我回来了!”
原来,这矮胖汉子叫做莫由之,而那“师父”叫莫虚之,他们自称归藏门人,将此地唤作归藏山。
莫虚之早看到莫由之回来,听他呼喊,也不多说,只道:“看到啦!”。那石柱高逾三丈,顶上方圆二尺有余,中间竟还有棵兰草,他立在上边,上身随风轻摇。山风时起,当面而来,只见他膝盖稍弯,脚底使出暗劲,轻轻跃过兰草,前脚掌往后落在柱顶边缘,脚跟凌空。若身后来风,则向前跃起,脚跟往前落在柱顶边缘,而脚尖凌空。左右来风则换脚而立,衣袂飘飘,好似一羽浮毛,正是:任尔八面风,我自虚与之。莫虚之远眺那鳞波湖泊,见天辽地阔,不禁昂起首来,微闭着眼,深吸一口气。忽然,脚下一点,从柱顶落下来,到中间时用两手一扒柱面,右脚使力踢在柱子上,身体横飞,泰然落在地上。这时再看他,只见其身高七尺五寸,面貌清癯,两撇浓眉,一双虎目,不怒而含威。额上满是皱纹,颔下一撮花白胡须,微微翘起,似有一股倔强气。头发也已花白,一丝不苟的拢了个发髻,发髻上簪了一根玉簪。那玉簪有些许沁红,头上雕了一只卧虎,那虎后腿微撑,做势欲扑,栩栩如生。簪子这么小,而雕琢如此精致,此簪自非凡品。他身上穿着一件灰白对襟长衫,已经很旧了,却又十分干净。脚下一双布鞋,也无奇特之处。只他这年纪已是古稀,难得精神如此矍铄。
莫由之一直在下面呆着,等师父下来,这才眯眼咧嘴,一手提起草绳上的雉鸡,一边笑道:“打到只雉鸡,可以给师父你下酒。”他脸上有肉,五官因笑展开,肉都散了,真是笑开了花,倒也憨朴可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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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虚之面露笑容道:“好,好,就是嫌肉少了些。”又咳咳两声,正色道:“今日是为安之饯行,酒自然是要喝的。”
莫由之不以为然,依旧笑着道:“师父,师兄他回来了吧?”
莫虚之知道他心思,侧转身说道:“比你早了一柱香时间,钓着条肥鱼,正和你师弟在厨下拾捣呢。”
莫由之脸色微变,说道:“师父,徒儿这就去把这鸡给烧熟啰。”说吧,快步往师兄的屋子走去。
莫由之的师兄叫莫谦之,确切来说应该叫做二师兄。他自己则排行第三,还有个师弟姓杜名云,字安之。要说两位师兄为什么姓莫,只因为他二人都是师父收养的,而杜云却是师父的故友之子,托师父教养而已。杜云今日下山,是奉了他父亲之命,要前往京城。别看这里如此荒僻,他们竟还养了一些鸽子,以便通外边消息。
莫谦之的屋前檐下用石块垒成一溜儿花坛,其内覆土,种了兰花、蕙若,竟还有一棵石榴,这些花草都是从山林中采来的,唯有这棵石榴是山外带来的种子种植的,而土亦从山下负上来。这里僻居世外,自然有大把的时间伺弄花草,修身养性。
莫由之从屋门入,直穿到师兄厨房,果然见两师兄弟正在忙活。两人一样的灰布裋褐,脚穿芒鞋,莫谦之四十多岁,身材瘦削,颔下留着一缕胡须;杜云则是十七岁年纪,浓眉大眼,体格高健。杜云正在灶下烧木炭煮水,而莫谦之则在灶台上切姜捣蒜,准备烹鱼。烧木炭是为了免去炊烟,不然这山顶就变成烽火台了。那鱼早放在灶上木盆里,已杀洗干净,是条大青鱼,大小足有二十斤。
见莫由之进来,杜云一喜,站起身道:“三师兄,你回来了!”他一起身更显差别,身高有八尺,比莫由之高出两头,裤管下还露出一截小腿。又看到莫由之手里提着雉鸡,哈哈大笑,嘴里露出两颗小虎牙,说道:“又有雉鸡肉吃了,三师兄,我最喜欢你做的烧鸡了。”
莫由之一听,眉飞色舞,再看向莫谦之,只见他已面向自己,心里不禁打鼓。
莫谦之一脸木然,开口对莫由之道:“三师弟,你这鸡……”
莫由之抢着道:“这鸡是南边竹林外的山谷里打的。”
莫谦之说道:“我是说怎么不用布袋装着,那鸡血还不滴了一路。”
莫由之脸上一红,看了看雉鸡身上已经结了血痂的伤口,说道:“师兄也太谨小慎微了,这么多年了,这山野里可曾进过一个外人?何况那血迹雨一下就没了。”
莫谦之依旧面无表情,说道:“二师弟可别不在意,你莫非是忘了大师兄的事了?我们随师父避居这世外,就是为了图个清净自在,还是多加小心才是。”
莫由之听了,不再辩驳,只点头称是。然后转身出屋去,到自己的屋里去料理雉鸡。
杜云很小就知道有个“大师兄”,但每每向师父和两个师兄问起,他们都避而不答,不知道有什么玄机。所以见两人这般言语,早已见怪不怪了。
忙完之后已日上三竿,众师兄弟在屋前的凉棚里摆下案席,那凉棚底下,离地半尺用竹管架起,再铺上竹片,乘凉正合宜。案上备好酒菜碗碟,那案子竟是用沉香木所制,很是难得,碗碟亦然,乃是将木头掏成碗碟的模样。那席子也是用竹篾编织而成,坐之清凉,又有岩柱遮荫,倒也不太热。三人请了师父来,一众人围坐在案前,准备就食。
莫虚之看了看菜肴,一釜青鱼汤,一只烧鸡,一盆红芋野菜羹,栗子饭,一壶酒,皆摆在案上。他不盛饭,先抓起酒壶在手,说道:“为师自己斟酌,你们各吃各的。”说着斟满一碗,看其酒色暗黄,喝上一口,咂咂嘴,只觉甘冽爽口,回味无穷。到底是会稽佳酿,这产酒的地方每年都需给朝廷进贡,这酒虽比不得那御酒,却也属上乘,且平时难得喝一回,自然难舍。
见师父动酒,莫由之便不客气,先用筷子分了一块鱼在自己碟子里,又用汤勺舀了一碗鱼汤。先抿了一口汤,鲜而味正,浓淡合宜。再吃鱼肉,爽滑细嫩,入口而化。莫由之抿嘴一笑,心道:“这鱼固然是好,师兄的手艺却无大变化,平常的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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