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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6章 我要拜师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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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谭是个实在人,说话是一口吐沫一个钉的主。

曹昂回家之后不久,袁家便派人将那匹骅骝给送来了,还附带了袁谭之前要送给自己的那个小马奴。

那马奴似乎也习惯了被发卖、赠送的生活,到了曹家,不悲不喜,连面色都与之前毫无变化,一头扎到了马厩,就干起自己的活来。

曹昂观察了两次,这小马奴平日极为负责,每次喂马的草料都铡的等长等粗,水是干净的井水,豆饼也是筛过三次的,伺候的这马儿比皇帝老子还舒服。

做事就怕认真,曹昂觉得这小马奴是个可造之才,便将他叫来,询问了他的情况。

这小马奴今年十岁,名叫马铜,乃是云中北舆(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旧城)人。五年前,鲜卑人入侵并州,北舆城破,马铜全家被杀,才五岁的他被鲜卑人掳去成了马奴,直到去年,他才逃回九原。因为无法生计,他便自愿卖身为奴,辗转流落到袁绍的家中,又做起了老本行。

马铜没有说他在鲜卑的旧事以及他到底怎么逃回来的,但曹昂知道,这是个有大毅力的人,没有那超出常人的毅力,他不可能回来。

事后曹昂查了资料,才知道熹平二年十二月,鲜卑寇幽、并二州。而实际上从灵帝即位,鲜卑人每天冬天都攻打并州,到今年已经十个年头。几乎每一年的十二月份,都会记下一条鲜卑入侵的消息。

几乎不到十个字,隐藏了多少北地汉民的血仇。

曹昂不知道该怎么安慰马铜,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北击草原的那一天。不过马铜似乎已经看淡了一年年的征戈死伤,他用几乎不变的表情告诉所有人,他不需要安慰。

曹昂知道这是个将星的苗子,至少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骑手,于是下令马铜除了继续做马夫,还担任自己的亲随,每天跟着自己训练。

曹昂本以为马铜会很激动,但仍旧是面无表情地接受了曹昂的命令,让曹昂不知道他到底是愿意还是不愿意。

不过曹昂对他很宽容,因为这是个有用的人。

曹昂自出认识了袁谭,生活便丰富多彩起来。除了隔三差五前往袁家,跟袁谭、袁熙兄弟相会,然后便是跟着袁谭四处结交新朋友。

大人们有大人的圈子,小孩亦是相同。就像世家子弟从来不和宦官子弟一起玩一般,而曹昂若不是有袁谭带着,什么圈子也进不去。

袁谭因为出身和性格,在一众同年龄的孩童中,是天生的领袖。

曹昂自知不可能去跟袁谭争这个领袖,但他也有自己的身份定位。他不想再跟曹操一般做袁家的狗腿子,而是上升了一步,做他们的狗头军师。

袁谭虽然聪明,但做事太过于直来直去,一些出主意的事情,正好落到曹昂的头上。曹昂也趁此机会,巩固自己在这个圈子里的地位。这些孩童看着没几个有名,但出身在那里,成年后的身份就低不了。做个县令、太守的,史书或许不会记载,但关键时候,能当大用。

而且这些孩童,不少人虽出身高,但家境其实并不一定那么富裕。

这个时代的世家大族和有钱是两回事,比如平原华氏的华歆,“禄赐以振施亲戚故人,家无担石之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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